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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蓝之狱

最近更新2024-02-18五字成语68
胡蓝之狱胡蓝之狱, “胡蓝之狱”是朱元璋时期胡惟庸案和蓝玉案两个最大的冤案。明朝建立后,皇权与相权矛盾,使朱元璋深感不安。1380年,朱元璋便以左丞相胡惟庸“谋不轨”借此大兴党狱,大肆屠杀功臣宿将。以伙同胡惟庸共谋不轨,杀韩国公李善长等,毒死刘基,先后株连被杀3万余人,前后持续达10年之久,史称“胡党大狱”。“胡党”而受牵连致死者或已死而追夺爵位的开国功臣有李善长、南雄侯赵庸、荥阳侯郑遇春、永嘉侯朱亮祖、静宁侯叶昇等,1公、21侯。胡惟庸被杀后,朱元璋遂罢丞相,革中书省,并严格规定嗣君不得再立丞相;臣下敢有奏请说立者,处以重刑。废除丞相后,其事有六部分理,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,中央集权得到进一步加强。

蓝玉案是朱元璋时又一次大杀功臣的冤案。蓝玉初隶常遇春帐下,有谋略,作战勇敢,屡立战功。朱元璋对其宠遇甚隆,比之卫青、李靖,封为凉国公。1393年,锦衣卫指挥使蒋瓛告发蓝玉谋反,朱元璋以谋反罪杀蓝玉,死1公、13侯、2伯,因蓝玉案被杀的人数达2万人,史称“蓝党大狱”。该案与胡惟庸狱合称为“胡蓝之狱”。胡蓝党案前后达14年之久,朱元璋利用“胡蓝之狱”杀了5万人之多。经过“胡蓝之狱”明朝功臣宿将已被杀戮殆尽。由于杀人过多,造成朝中无将的局面,对以后的政治斗争产生了不利影响。